菏泽市营养学会成立于2013年4月19日,是我市广大营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我市营养科技工作者之家。学会的成立将有助于整合我市营养健康领域的科技力量和社会资源,为我市有关专家学者和单位提供一个交流的学术平台,为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搭建桥梁,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信息支持,菏泽市营养学会担负着八县两区一千万人民的营养科普、营养教育、营养咨询、营养指导的重任。
菏泽市营养学会自成立以来,以促进菏泽市营养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营养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营养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营养科学与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为宗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会各项工作,作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长期以来,本学会发挥人才优势,采取研讨、学术报告会和讲座等各种形式开展学术活动。
山东大学博师生导师徐贵发教授、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法洪先生聘请为名誉理事长,山东天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九勋先生当选为学会理事长,山东天久总经理李雷先生当选为秘书长。
菏泽市营养学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菏泽市营养学会》,英文名为《Heze Nutrition Society》,缩写为HZS(以下简称为本团体)。
第二条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举办各种全市性营养科学和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讲座等),促进学科发展;
(二)开展营养科学领域的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会员及广大营养科技工作者的学术与业务水平;
(三)主办“菏泽市营养学会网站”,扩大营养科学学术交流平台;
(四)开展营养科学领域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积极开展科普工作,普及营养科学知识,提高国民的营养知识水平,引导国民合理选择食物,改善膳食结构,减少营养相关疾病的发生,促进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六)以国家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营养科学技术成果,搞好与企业及其它学会的协作工作;接受委托承担营养学科项目评估、成果鉴定、资格评审、技术标准编审等任务;
(七)积极推动餐饮服务业和食品生产企业的科学营养和合理膳食知识与技术的普及与应用。
(八)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及时反映营养科技工作者的意见与呼声;奖励表彰和推荐优秀营养科技人才;
(九)大力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建好营养科技工作者之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十) 其他符合学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种类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有影响者;
(四)个人会员:凡承认菏泽市营养学会章程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个人会员:
1、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主管医师、主管技师、主管营养师、工程师等以上相应技术职称的营养及有关科学技术人员;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营养工作者;
3、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本学科工作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有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者;非高等院校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八年以上, 并已具有相当前项水平者。
4、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有关本学科的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
5、在读大专以上本专业学生可申请作为本学会的学生会员。
6、获得认可的营养师资格证。
(五)单位会员:与本专业范围有关的科研、教学、医疗、预防、企事业具有数量科技人员,承认本会章程单位均可向本会申请为单位会员。
第九条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
(三)由本会授权的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
(四)报本会备案并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一)个人会员
1. 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3.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单位会员:有权优先参加有关的学术活动,取得有关的学术资料,优先获得学会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主持本社会团体每年的年度检查工作,写出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于每年5月31日前主动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接受检查;
(五)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九条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协助理事长办理每年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菏泽市营养学会理事会第一届理事会名单
理事长:张九勋
副理事长:王宜磊、王建华、段月德、丁传英
秘书长:李雷
常务理事名单(共21人): 丁传英 王建华 王宜磊 冯勋安 付家卿 田明展 李 雷 李 睿 何利民 陈 劼 吴保凡 张九勋 张宝山 张学军 郎咸林 段月德 赵贵红 赵 娟 郭宝峰 胡修良 薛方栋
学会聘请了3为名誉理事长和10位顾问
名誉理事长:李法洪副市长、徐贵发教授、路则合主席
顾问:袁建国副院长、陈立勇主任、蔺新英教授、孟妍主任、刘建忠主任、田艳梅主任、杜惠真主任、
程振倩主任、徐立成处长、刘朝霞副主席。
理事会成员名单:
丁传英 马兴义 毛文岳 王建华 王宜磊 王宗军 王尚荣 王建群 王慧军 韦振军 冯勋安 付家卿 田明展 刘 勇 刘 辉 孙 磊 朱其峰 李文华 李 雷 李 莹 李凡民 李海领 李 睿 何利民 陈 劼 陈成银 吴保凡 苏丽霞 张九勋 张 平 张 丽 张 钊 张宝山 张学军 张洪臣 张朝贺 张慧喜 郎咸林 周长路 单忠宇 段月德 胡修良 赵贵红 赵 娟 侯峰伟 徐学发 桑润生 郭宝峰 梁新排 蒋国栋 蔡厚田 霍兴华 薛方栋